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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我们一起去看展。四个女孩子挤一辆Taxi,吵吵闹闹到恒隆,下车时估计司机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我们。
专程去看这趟Tiffany Keys的展。刚刚下班的时间,中庭的展厅只有我们四个人。现场只放了数量不多的作品,所幸去之前已在网上尽数看完。喜欢的作品也有找到,小女孩提起裙摆的幼嫩侧脸和落叶里那枚带着四叶草的金色钥匙。
拿了这一季的DM,感叹这样纯净的蓝色的同时,在逛进Tiffany店铺的时候,也理所当然地没有人来搭理我们。
整个恒隆都好安静。每个商户的店面设计都美到目眩。随后很不联系地去吃了牛蛙,聊了很长时间的感情话题,四个人大抵都处在不同的时期,她感情稳定,她单身寂寞,她无从选择,她困顿迷惑。一百个人便有一百种生活。谁知道明年今日,我们又在哪里。
只愿此刻安宁静好。
遗憾的是那天我没有能够看到开幕时那个漂亮得令人惊叹的创意,附上图片,希望你也会喜欢。新年快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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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的《新蕾S100》,分享了杂志的意义。登到杂志上,也不过是短短数行字,喜欢的杂志,出没的杂志,还有杂志的意义等等。但是你不会知道,这些纸张对我来说,是有多么重要的意义。予我梦想,使我完整。
有时候想,如果当时没有杂志登我的字,那么我还能一直坚持下去吗?在那个还不知博客为何物的年代里,或许就像每一个无疾而终的兴趣爱好那样,像小时候学舞蹈、练乐器、写毛笔字或者画画,渐渐就忘记了它的样子,最终变成记忆里一个清晰又模糊的小小句点。
而如今,却承载了我生命的重要意义。让我拥有无与伦比的欢愉,变成某个特别的存在。
几乎在每一段时间里,回过头都能看到来时的路。在文字里暗藏的那些线索,那些人名和数字,那些充满暗示的地点和情节,都变成我和你之间独一无二的秘密。直到有一天连自己都已经忘记,也还在期待着与你不期而遇。我相信你会明白。
你会因为我能够写字而喜欢我吗?
你会因为我不能写字而离开我吗?
即使在某一段时间,我也曾经因为自己的文字而感到羞耻。
但现在,她更像是我的行李。那种看起来旧旧的,有许多搭扣和口袋的红色皮质旅行箱。我带着她去了香港的海洋公园,睡在一整片蔚蓝里;我带她去看了烟台的海,踩过阴天里氤氲着雾气的沙滩;我带她去了三个月海南,喝了椰子,进过警局,整夜整夜地唱KTV,也曾流离失所,在午夜的街头彷徨无措,用公用电话打给父母和男友;我带她去了苏州,观前街上的恋事,她一起爱过恨过无奈过;我带她去了日本,在那个山顶的午夜,明晃晃的隧道里一直唱着歌,在山谷里吃早餐,泡温泉面朝大海,在浅草寺买护身符,迪斯尼的夜满天烟火;我带她走了很多路,遇见很多人,微笑拥抱告别,然后我离开了那个人,又继续往前走。去了苏州、宁波、无锡、杭州、常州、靖江、合肥……可是仅仅说起这些来,就已经足够我泪流满面。
你知道吗,我从来就只有她一个朋友。所有一切丰沛的感情,对我来说都是不足够的。
所以我必须用尽一切力气地来爱她。像我许诺过的那样,只要我还活着,就会一直一直写下去。
她是薄荷。
谢谢你。
【薄荷】
最爱的杂志:《新蕾》(第一次发表的杂志)、《映色》(文艺类)、《城客》(资讯类)、《昕薇》(服饰类)、《新视线》(设计类)、《新周刊》(政经类)等等
时常出没的杂志:《新蕾》、《ALICE》、《HANA》等等
杂志的概念:它让读和写前所未有的靠近。像时光机,承载作者所写所思所想,穿梭而来,令人感动共鸣。即使在电子狂潮的今天,依然需要抚摸纸张,获得平静。杂志是独一无二的乐园。
杂志的意义:从04年7月《新蕾》刊登《浮生庭院》以来,一起走过了5年多的时光。如果没有它,那么,我也就无从拥有这些欢愉、感动、荣耀与幸福。永远记得第一次在封面上看到自己名字的感动。
【关于她们的故事和小点评】(左上起)
《紫色年华·大爱映话》2009年11月薄荷之《未完待续》:一直想写的关于写手的故事,未料到一下笔竟写的这么惨烈,有些重了,很痛,对这本杂志的映画风十分中意;
《新蕾STORY100》2004年7月薄荷之《浮生庭院》:毋庸置疑的第一次,算是出道作品,这本杂志刊登了我早期几乎所有的作品,是薄荷这个名字开始为人所知的地方;
《ALICE5:尘埃》2009年8月薄荷之《云烟》:在ALICE的第一次登陆,喜欢Hansey的风格;
《映色》2006年7月创刊号薄荷之《DOUBLE》:这本杂志完成了我的成熟和蜕变,最重要的两年,于我意义非凡;
《萤火》2007年7月创刊号薄荷之《以爱之名》:映色的姐妹刊,仅有的怀念;
《花溪》2008年5月号薄荷之《知更鸟之城》:第一次发表在花溪上的文字,略微阴郁的都市黑暗童话;
《映色》2008年3月号薄荷之《坠落》:映色的谢幕,与失恋无异;
《新蕾STORY100》2009年6月号薄荷之《着暖》:温暖是一种偶尔,回到原点;
《HANA3:时间胶囊》薄荷之《每个人都有一段血泪史》等:这本线装小书里有3个秘密。 -

无锡火锅大抵是没什么名气的。小笼才是正经事。
下午1点多到了无锡,对TAXI师傅说,要吃无锡最正宗的小笼。忘记了那家店的名字,似乎有种大酒店的气派,一长排高高在上的楼梯,有点唬人。结果是服务员说,午饭已经结束了。
在陌生的街道上走,街角的火锅店救赎了我们。最后三个人进去吃到撑。
很有风格的装修,店门口摆放着质朴的雕塑。窗外是普通而安静的无锡街道,毫无特色的临街店铺,卖一些廉价的服装和杂货,人们面目平和地行走、聊天、微笑,有人间烟火的气息。让我从古朴老式的窗内,感到一丝微小的,可以叫做幸福但好像又不明所以的东西。
那一天后来其实非常不顺利。当然,对于常常妄自尊大的我来说,失败总还是一件好事。
但不知为什么,想起来的时候,也还是那家很不错的火锅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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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去咖啡店变成一件很神圣的事,变成需要我们盛装打扮、约定时间出席的场所,那么这杯咖啡完全已经失去了原本意义。因为你最常去的,一定是街角那家可以出入自由、大清早醒来蓬头垢面就钻进去的那家。
也许它一点也不华丽小资,也毫无情调可言,但那就是一种习惯,一种放松的体验。而不是面对偶尔的奢侈时,那种正襟危坐或者四处张望的拘谨。
当写字变成了一家装修精致的咖啡店。
你需要在约定的时间、坐在预定的座位上、喝着第一次品尝的咖啡。这其实早已背离了我们写字的初衷。
写字理应是一种纯粹的喜欢和兴趣爱好,是一种充满快感的体验,是一种随手拈来、兴之所至的灵感,哪怕是随便的乱写乱想。写字本身就只是街角那家很小很破旧的咖啡店,甚至里面的咖啡并不好喝,但充满随性。你必定不会在被大雨淋湿的狼狈时刻去一家奢华精致的咖啡店。
任何事一旦变得神圣,就会变得不经常去触碰。
写字不该是一种偶尔的奢侈。不该是工作,不该需要极端专注的精力和时间去雕琢。就好像是我喜欢在路上听歌,喜欢看电影一样简单而习惯。
我们往往把它看得太重。
而当你很在乎一件东西的时候,就意味着将要失去了。
我希望写字可以是我心里的那家小小的旧旧的咖啡店,让我可以在15分钟的公车上,在饿着肚子等外卖的办公室,在星期六没有洗脸的早晨,随时随地,叩响它的门。

















